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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宁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
发布时间:2017-06-22    来源: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

1、土地政策

  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,给予适当优惠。

  (1)一次性固定资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—1亿元、1亿元—2亿元以上,建设周期为12个月、15个月、18个月的项目,每亩分别优惠1万元、2万元、3万元。

  (2)投资强度大于120万元/亩的项目,每亩优惠1万元。

  (3)对第一个生产年度税收达到6万元的项目,每亩优惠1万元。

  (4)新上风电装备、光电光伏、泵阀产业、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项目,每亩优惠1万元。

  (5)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。

2、税收政策

  (1)所得税:实行“三免两减半”。在开发区新上工业生产性企业,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总额达1亿元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,所得税前三年按实际上交额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、后两年按实际上交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%奖励给企业。

  (2)增值税:按国家规定的免、抵、退税政策执行。

  (3)重大项目,一事一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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